重点数字经济企业落户奖励Ⅰ

    发文部门:经信

    发布时间:2023-03-28

    享受主体:企业

    政策类型:资金保障/落地奖励

    政策依据: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岩区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内容

    其中引进的全球500 强、中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百强、中国电子信息百强等重点数字经济企业落户黄岩,项目投入(不包括空调、电脑等办公设备)达到 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的补助

    申请条件

    1.需属于全球500强、中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百强、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中国互联网百强等重点企业,或经认定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如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软件开发等); 2.企业需在黄岩区注册成立,依法纳税、统计,并符合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目录要求; 3.实缴资本:实到资本金需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1; 4.项目投入:若为引进的重点企业(如全球500强等),项目投入(不含办公设备)需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 4.营收目标:企业落户后两年内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 5.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偷税骗税行为或环保问题; 6.用户方与供给方为关联企业的,不得享受政策重复补贴。

    申请材料

    二、申报材料清单(一)企业资质证明1.主体资格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母公司资质证明(如全球500强榜单截图、百强企业证书等)。2.落户协议(如有):与黄岩区政府或园区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投资协议。(二)项目投资证明1.投资专项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明确:总投资金额及明细(需剔除办公设备、土建等不符合项)。投资时间、用途及与项目的关联性。2.投资佐证材料:设备/软件购置:发票、合同、付款凭证(需体现设备名称、用途)。研发投入:人员工资表(研发团队)、外包服务合同、知识产权申请费用票据。其他投入:生产线建设合同、验收报告等。3.银行流水:对应投资款项的支付凭证(需与合同、发票匹配)。(三)经营及承诺材料1.项目可行性报告:包括技术路线、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分析等。2.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性、5年内不迁出黄岩区、不重复申报等。3.完税证明:企业近6个月或1年的纳税记录(部分区域要求)。(四)其他材料1.租赁/产权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如涉及)。2.环评/安评文件(若项目需审批)。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母公司资质证明(如全球500强榜单截图、百强企业证书等)。2.落户协议(如有):与黄岩区政府或园区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投资协议。(二)项目投资证明1.投资专项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明确:总投资金额及明细(需剔除办公设备、土建等不符合项)。投资时间、用途及与项目的关联性。2.投资佐证材料:设备/软件购置:发票、合同、付款凭证(需体现设备名称、用途)。研发投入:人员工资表(研发团队)、外包服务合同、知识产权申请费用票据。其他投入:生产线建设合同、验收报告等。3.银行流水:对应投资款项的支付凭证(需与合同、发票匹配)。(三)经营及承诺材料1.项目可行性报告:包括技术路线、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分析等。2.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性、5年内不迁出黄岩区、不重复申报等。3.完税证明:企业近6个月或1年的纳税记录(部分区域要求)。(四)其他材料1.租赁/产权证明: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如涉及)。2.环评/安评文件(若项目需审批)。

    须知

    政策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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