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数字经济企业落户奖励Ⅱ
发文部门:经信
发布时间:2023-04-03
享受主体:企业
政策类型:资金保障/落地奖励
政策依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
政策内容
全球500强、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中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百强等重点数字经济企业落户台州,注册资本实缴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落户奖励
申请条件
1.企业资质 2024年1月后新注册或迁入黄岩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主营业务属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如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 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初创企业需提供投资机构注资证明≥1000万元)。 2.产业要求 符合《黄岩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5版)》; 承诺落户后3年内本地纳税额累计≥5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 企业资质证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母公司或总部的资质证明(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全球500强:最新年度《财富》世界500强榜单复印件及母公司关系证明(如股权结构、授权文件等); 中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工信部或行业协会发布的百强企业名单复印件及隶属关系证明。 二. 注册资本实缴证明 3、 验资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证明实缴资本≥5000万元); 4、 银行进账单或出资凭证(需体现注册资本实缴到账)。 三. 落户及经营证明 5、 台州本地公司注册登记文件(市场监管部门出具); 6、 实际办公场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及缴纳凭证); 7、 本地员工社保缴纳记录(可选,部分区域要求证明实际运营)。 四. 承诺及声明文件 8、承诺书(承诺未重复申报其他地区同类奖励,且5年内不迁出台州); 9、企业信用报告(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须知
政策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