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小微企业贷款补助

    发文部门:经信

    发布时间:2024-04-03

    享受主体:企业

    政策类型:资金保障/融资支持

    政策依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

    政策内容

    经认定的创新型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领(创)办的企业,按该企业当年实际银行付息的贷款金额(上限为1000万元)以年利率3.6%计算贴息补助(实际贷款利率低于3.6%的,按实际利率计算),补助金额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

    申请条件

    企业需通过官方“创新型小微企业”认定。 贴息针对企业当年实际发生并支付利息的贷款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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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须知

    政策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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