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进步奖成果落户产业化
发文部门:科技
发布时间:2022-12-21
享受主体:企业
政策类型:综合服务/成果认证奖励
政策依据: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创新制胜建设创新强区的若干政策意见
政策内容
得省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技术成果落户我区并产业化,分别给予最高 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
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资格 成果要求 需为2020年及以后获得的浙江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获奖成果属于智能模具、光电芯片、新材料等黄岩区重点产业方向; 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核心专利≥3项,且无权属纠纷)。 实施主体 在黄岩区新注册企业或现有规上企业(2024年度营收≥5000万元); 承诺产业化投资≥3000万元(3年内完成)。 二、黄岩区专项条件 指标 具体要求 本地适配案例 产业协同 需与2家以上黄岩企业签订技术合作协议 模具领域:高精度注塑工艺联合生产线 经济效益 达产后年新增产值≥1亿元 光电领域:Micro LED芯片量产项目 人才落地 获奖团队核心成员需在黄岩缴纳社保≥2人 新材料领域:院士工作站团队入驻
申请材料
、基础材料: 省级科学技术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获奖项目技术报告(需体现黄岩区产业化内容) 2、产业化证明: 固定资产投资清单(附设备购置发票) 产品销售合同(首年订单≥500万元) 环评、安评等审批文件 3、企业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 知识产权归属协议(如为多方合作)
须知
政策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