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术产业投资项目研发设备补助
发文部门:经信
发布时间:2022-12-21
享受主体:企业
政策类型:资金保障/技术攻关奖励
政策依据: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创新制胜建设创新强区的若干政策意见
政策内容
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同步建设研发机构的,按研发机构的科研仪器、设备等投入总额的50%奖励
申请条件
1.企业资质 在黄岩区注册并纳税的高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项目属于智能模具、光电芯片、生物医药等黄岩区重点发展产业领域 2024年度研发投入占比≥5%(规上企业)或≥8%(中小企业) 2.项目要求 设备用于核心技术攻关或产业化前期中试 设备投资总额≥500万元(单台设备≥100万元) 项目已纳入黄岩区重点项目库或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
申请材料
1、项目申报书 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如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所属领域、设备清单等)。 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信息,包括姓名、职称、研究方向及相关业绩。 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立项背景与意义:阐述项目对黄岩区高技术产业升级的作用,以及与国家、省、市战略的契合度。 技术方案:详细说明设备选型依据、技术参数、工艺流程及创新点,附设备技术说明书或图纸。 预期目标:量化设备投入后的研发能力提升指标(如新产品研发周期缩短比例、专利申请数等)。 实施计划:分阶段列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时间节点。 经费预算:细化设备购置费用(含进口设备关税、运输费)、安装调试费、配套设施费等,明确财政补助与自筹资金比例。 3、申报单位资质证明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设备购置证明材料 设备清单:列明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及用途,附设备采购合同(需包含设备技术参数条款)。 发票与付款凭证: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需与合同金额一致)及银行付款凭证(注明付款用途为 “研发设备购置”)。 进口设备补充材料:报关单、关税及增值税缴纳凭证、进口设备技术资料(如原产地证明、质量检测报告)。 5、财务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近一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体现企业经营状况及资金实力。 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需注明设备购置费用占研发投入的比例,工业类项目研发投入占比需≥3%)。 项目自筹资金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股东出资协议等)。 6、技术能力与成果证明 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等复印件。 近三年承担的同类技术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或客户应用案例(如设备应用后的技术改进证明)。 核心团队成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科研项目经历证明(如参与国家 / 省级科技计划的文件)。 7、项目备案与审批文件 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文件(需通过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赋码)。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如涉及环保要求的设备)。 8、诚信承诺书 承诺项目未重复申报,申报材料无虚假信息,若获得补助将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 承诺设备购置后用于研发用途,不擅自变更用途或转售。 9、其他补充材料 技术查新报告(证明设备技术的新颖性,可委托省级以上查新机构出具)。 设备安装场地证明(如厂房租赁合同、自有房产证明)。 行业主管部门或专家推荐信(如有,可增强项目竞争力)。
须知
政策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