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研发
发文部门:科技
发布时间:2023-03-28
享受主体:企业
政策类型:资金保障/技术攻关奖励
政策依据: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岩区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内容
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对软件类项目单个合同金额达到 100 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完成后给予不超过实际执行合同金额 10%
申请条件
1、企业资质。 注册并纳税在黄岩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或信息技术服务(需提供近两年营收占比≥50%证明),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2、研发投入要求。 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元(需专项审计报告), 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 • 年收入2亿元以下企业≥6% • 年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4%, 研发人员占比≥20%(大专以上学历)。 3、知识产权要求。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1项发明专利或5项软著), 通过CMMI3级以上或ISO27001认证(优先支持)。
申请材料
1、申请表: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软件项目信息、申请奖励金额等内容。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3、软件类项目合同复印件:合同需明确项目金额、服务内容、双方权利义务等关键信息,且单个合同金额达到 100 万元(含)以上。 4、项目完成证明材料:如客户验收报告、项目交付使用证明等,以证明项目已完成。 5、软件产品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软件著作权证书、专利证书等,体现软件产品的创新性和自主性。 6、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详细说明项目的实施过程、技术难点及解决方案、取得的成果等内容。 7、财务证明材料:如项目的财务收支明细、发票、银行流水等,用于核实实际执行合同金额。 诚信经营承诺书:承诺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须知
政策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