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集聚发展租补政策

    发文部门:经信

    发布时间:2023-07-01

    享受主体:企业

    政策类型:资金保障/办公场所

    政策依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内容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引导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集聚发展,对在集聚园区或市外飞地内租赁生产和研发类办公场所的企 业给予房租补贴,前3年按照每年实际发生额的70%、50%、30% 逐年给予补助

    申请条件

    同一园区或飞地内所有企业累计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

    申请材料

    (一)基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资质证明; 2、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需注明用途为研发/生产); 3、租金支付凭证或购房发票(近1年内)。 (二)产业相关性证明 4、知识产权清单(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5、近两年营收证明(软件企业需提供软件业务收入占比≥50%的审计报告); 6、入驻园区认定文件(如属于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IC产业园)。 (三)专项申请文件 7、《租金/购房补贴申请表》(园区管委会模板); 8、承诺书(承诺5年内不迁出集聚

    须知

    政策内容仅供参考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