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发文部门:经信
发布时间:2022-12-21
享受主体:企业
政策类型:资金保障/发展奖励
政策依据: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创新制胜建设创新强区的若干政策意见
政策内容
1、新认定4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20万元奖励;对区外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机构审核,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的,每家奖励10万元2、企业所得税税额减40%(税率由25%减10%,即按15%征收)3、科技类“国”字招牌企业荣誉
申请条件
1、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 2、拥有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国内知识产权(发明、实用、软善、集成电路) 3、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4、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研究开发费用符合标准要求6、高新产品(服务)收入7、(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请材料
1、高企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4、科研项目立项证明 5、科技成果转化材料 6、研发组织管理材料 7、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8、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9、近一年高新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10、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11、近三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12、人员情况说明 13、其他证明材料
须知
政策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