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业设计中心

    发文部门:经信

    发布时间:2023-04-03

    享受主体:企业

    政策类型:综合服务/发展奖励

    政策依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

    政策内容

    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

    申请条件

    1.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1亿元(设计企业≥1000万元) 2.专职设计人员≥15人 3.近2年获得设计专利≥10项4. 设计产品销售收入占比≥30%。

    申请材料

    1.《浙江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表》。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情况报告(核心材料): 设计团队人员名单(附学历/职称证明); 近2年设计项目清单(含客户名称、量产情况、经济效益); 专利、获奖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 4. 财务审计报告(体现设计研发投入)。 5. 典型案例(2-3个代表性设计项目): 包括设计思路、创新点、市场效果(附产品照片或设计图)。 6. 其他证明材料: 设计合作合同(如为企业设计中心,需提供内部设计项目证明); 国际/国内设计奖项(如IF、红点、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 7. 地方经信部门推荐意见(黄岩区经信局初审盖章)。

    须知

    政策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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