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
发文部门:经信
发布时间:2023-04-03
享受主体:企业
政策类型:综合服务/资质认证
政策依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
政策内容
对新获评国家级、 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分别给予 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
申请条件
1. 申报主体资格 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 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或创新联合体。 已获批 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如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并运行 ≥1年。 2. 研究方向与领域 聚焦 国家战略性产业(如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 在细分领域具备 全国领先的设计研究能力(需提供行业排名或权威认证)。 3. 科研能力与团队 专职研发人员≥50人,其中高级职称或博士占比 ≥20%。 近3年 工业设计相关专利≥30项(发明专利≥5项),或主导制定 行业标准≥2项。 4. 资金与基础设施 注册资本≥5000万元,或3年内累计投入 ≥1亿元(需审计报告)。 拥有 国家级实验室、检测中心或中试基地,具备全链条设计服务能力。 5. 产业服务能力 近3年服务 全国范围内企业≥100家,其中 规上企业≥30家。 成功孵化 ≥5个 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年产值≥1000万元/项目)。
申请材料
1.项目申报书 加盖公章的正式申报文件(含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需包含市场分析、技术方案、经济效益预测等内容。 3.建设单位资质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用地证明 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预审意见(涉及新建项目需提供)。 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许可。 5.环评批复文件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视项目类型而定)。 6.节能评估报告 需通过节能审查(适用于高能耗项目)。 7.资金证明材料 银行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说明。 申请财政资金的需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8.技术方案及图纸 初步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效果图等(需加盖设计单位章)。
须知
政策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