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补贴4.0

    发文部门:人才办

    发布时间:2025-04-02

    享受主体:个人

    政策类型:资金保障/安居保障

    政策依据:台人才领〔2025〕6号

    政策内容

    一次性给予10万元房票补贴

    适用对象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申请条件

    首次新引进到台州非公企业就业或创办企业,毕业5年内,10年内在台州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用人单位要求在3年以上的,以用人单位要求为准),连续在台工作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首套商品住房指申请人、配偶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请房票时在台州全市范围内名下无房且之前无商品住房交易记录。)

    申请材料

    1.《台州市人才房票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件、户口本(含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信息)、婚姻状况证明; 3.申请人所属人才类别层次的证明;学历证明(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技能类人才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中属创业人才的,还需提供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证明); 5.在台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创业人才未在台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个人在台纳税记录;第三类至第七类人才提供在台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 明;第八类人才提供在台连续缴纳2年以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6.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证明; 7.首套商品住房证明(第八类人才提供)。

    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对象登录“浙里办-台州人才在线”,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审核。各级人力社保部门根据申请材料进行人才资格审核。同级建设部门核查住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核查人才类别层次、劳动合同签订、人才到岗等情况,如有异议,提交人才房票联审会议进行联审。 3.确认及公示。各级人力社保部门确认房票补贴资格和补贴额度,并公示5个工作日。 4.核发。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地建设部门向补贴对象核发《台州市人才购房房票凭证》。

    须知

    政策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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