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补贴4.0
发文部门:人才办
发布时间:2025-04-02
享受主体:个人
政策类型:资金保障/安居保障
政策依据:台人才领〔2025〕6号
政策内容
按购房款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房票补贴。
适用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申请条件
首次新引进到台州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毕业5年内,5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用人单位要求在3年以上的,以用人单位要求为准),连续在台工作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
申请材料
1.《台州市人才房票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件、户口本(含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信息)、婚姻状况证明; 3.申请人所属人才类别层次的证明;学历证明(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技能类人才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中属创业人才的,还需提供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证明); 5.在台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创业人才未在台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需提供个人在台纳税记录;第三类至第七类人才提供在台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 明;第八类人才提供在台连续缴纳2年以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6.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证明; 7.首套商品住房证明(第八类人才提供)。
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对象登录“浙里办-台州人才在线”,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审核。各级人力社保部门根据申请材料进行人才资格审核。同级建设部门核查住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核查人才类别层次、劳动合同签订、人才到岗等情况,如有异议,提交人才房票联审会议进行联审。 3.确认及公示。各级人力社保部门确认房票补贴资格和补贴额度,并公示5个工作日。 4.核发。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地建设部门向补贴对象核发《台州市人才购房房票凭证》。
须知
政策内容仅供参考